12月21日至22日,省纪委省监委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各乡(镇)纪委、城市社区纪工委全体干部共80余人参加视频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政治站位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让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学习感悟。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钟振洲 :此次培训既有理论知识的深度分析,又有业务知识的倾囊相授,让我收获颇丰。作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我将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十九届六中全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学好用好《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始终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推动“三新一高”、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教育“双减”等“国之大者”在全南落地,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扎实推进农村“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江波这次培训,各位老师授课语言生动有趣、深入浅出,既有理论的解析又有案审实践的具体指导,为我们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明确了方向。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我将把所听所学、所思所得,转化为紧盯被派驻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被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治理效能,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进一步压实各派驻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效防止被派驻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等问题。
县委巡察组一级科员 李霞:通过两天的学习,我对《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官法》等内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巡察工作的信心。作为一名巡察干部,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坚持把培训所学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职责使命,强化“作为”意识、提升“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努力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
县纪委县监委案审室一级科员 郭鹏:省纪委省监委精心组织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师资力量雄厚、课程安排合理、内容翔实新颖,让我受益匪浅,深感学无止境。在从事案件审理工作过程中,我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学深悟透笃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对标《监察官法》,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加强自身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围绕保障案件质量这个根本,强化精准思维、提高工作标准,努力提升自身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坚决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把案件“出口”,严谨细致审核案件材料,确保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经得起检验,着力推动全南案件质量提升。
城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芳:12月21-22日,全省举行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老师围绕《监察法实施条例》,对监察机关的监察权限、监察程序,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浅出,受益匪浅。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理解掌握条文内涵、精髓、要求,努力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将培训中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农村“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大吉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开福:短短两天专题培训,干货满满,受益良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字号”专家们的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深入浅出,让我们对新颁布的《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有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为我们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升履职本领提供了很大帮助。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练好基本功,耕好“责任田”,在廉洁吉山建设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同时,牢固树立纪法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纪法运用能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促进本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结合当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三资”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对标对表《监察官法》要求,带头遵守党纪法规,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龙下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谭云松:通过此次专题培训班的学习,我们不仅直观、清晰地了解制定出台这些党内文件及法律法规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发展对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我将坚决对标对表,苦练内功本领,规范开展工作,强化自我约束,以实干担当履行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一是潜心钻研,学习贯彻好上级新要求新精神。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组织乡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集体研讨和个人自学,逐条逐句学深悟透,将法律法规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依规依法,规范化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以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程序规矩意识,合法合规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经得起检验。三是从严从实,提升自身“免疫力”。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心中常怀敬畏,强化自我约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陂头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袁小建:通过对《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我对监察职责、范围、权限和程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我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颁法律法规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迅速掀起学习热潮。组织镇纪检监察干部及村纪检委员通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段悟,精准掌握《监察法实施条例》的精髓要义。二是加强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好各项党内规章制度的规范化执行,切实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机制坚持好执行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好常态化谈心谈话要求,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陂头镇纪检干事 杨娟:跟着专家系统学习新颁法律法规,我受益匪浅,深刻认识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内容也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将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所学所悟转化为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工作程序依法合规,经得起法律法规和时间的检验,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