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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全南县第四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7日 09:37:59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我局开展了全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认定,在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里评审出了廖群妹等12位同志为全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负责开展其所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活动,现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从2021年5月17日起至2021年5月22日止。对公示名单有什么意见,请于2021年5月22日前来电向全南县文化馆反映。电话:0797-2635519,联系地址:全南县老车站北路5号(县文广新旅局院内)

   全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5月17日

全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