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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

中共全南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15:35:48

      

                                                  

中共全南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政法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委政法委是主管全县政法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对本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县法学会。防范和处理邪教及非法宗教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全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87.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2.24万元,较2018年增加59.41万元,增长7.17%;本年收入合计665.1万元,较2018年减少20.3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36.05万元,占95.6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05万元,占4.3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87.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1.84万元,较2018年减少23.84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305.51万元,较2018年增加83.27万元,增长37.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待支付“雪亮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1.8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61万元,决算数为56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3.31万元,决算数为56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6%,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列入,本年度新增“雪亮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万元,决算数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03万元,较2018年减少87.72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年度2名干部调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6.07万元,较2018年增加91.84万元,增长47.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农村雪亮工程”项目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6万元,较2018年减少24.22万元,下降3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本年度2名干部调走

(四)资本性支出10.04万元,较2018年减少22.58万元,下降69.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采购预算,按采购计划开展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64万元,增长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64万元,增长6.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接待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26万元,增长30.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雪亮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194.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8.92 %。

    组织对“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日常运营经费”、“县综治中心日常运营经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基金”、“司法救助资金”5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7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实际程序和资金管理规范,并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基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3万元,执行数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度乡(镇)干部、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公安民警、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走访随访患者5649次;二是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患者走失事件,管控率达到100%;三是全县286名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已全部落实了监护人,逐个签订了有奖监护协议,做到了原在册患者每年一签,新发病患者能及时签约;四是2019年对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患者,法定监护人监护的肇事肇祸患者每人每年5000元,对纳入奖补范围的其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奖补标准不低于1000元;五是本年度发生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六是通过实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励机制,确保未发生脱管漏管、患者走失事件,未造成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这有利于我县社会持续稳定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基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经自评,本年度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基金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2-3 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