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
2.组织开展民放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全县民族宗教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积极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制观念。
3.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监督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组织和协助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互助合作;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民族宗教界的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义建设事业。
5.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民族乡、村、组的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品的生产。做好有关民族乡、村、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使用监督管理。
6.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情况,分析发展态势,协助政府及时发现和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维护民族地区和宗教界的稳定。
7.指导全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加强同民族村、组和宗教团体的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系统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在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许可保留项目的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权限、程序、时限,依法行使行政审批职能。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并搞好自身建设。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务。
8.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按各自的特点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引导、督促全县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9.参与研究制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规划,帮助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教育、体育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
10.承办上级民族宗教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1.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4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1.29万元,较2018年减少12.28万元,减少52.1%。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23万元,占55.18%;其他收入5.06万元,占44.8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1.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0.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84万元,较2018年增加0.43万元,增长4.13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8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5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8万元,较2018年增加0.5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7万元,较2018年减少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8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8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120.62%。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比较好,从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效果比较好。从经济性来看,本部门能够按照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控制在财政局规定的范围内;从效率性来看,本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抓好质量,注重了工作的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