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党史工作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精神,深入推进全南党史、地情研究,为我县党史方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决定建立全南党史地方志人才库。
一、推荐范围
1.熟悉中国共产党全南历史、全南地方志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
2.从事过编撰全南党史、全南地方志工作的老干部、老同志。
3.全县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中对全南党史、地方志有一定研究的人员。
4.社会各界在全南党史、地方志领域有研究有专长的人员。
5.身体健康,能够参与全南党史、地方志工作及有关活动。
二、选聘方式
1.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拟申报人填写《全南县党史地方志人才库人才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退休人员和社会自然人需本人签名),报县史志研究室办公室。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
如申报人选为退休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即1952年7月1日之后出生。
2.评审。县史志研究室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库人才。
3.聘任。由县史志研究室对入库人才颁发聘任证书,实行三年一聘。聘任期满后,征得其本人同意可续聘;若不续聘,则聘任关系自行终止。
三、主要职责
1.参与并承担党史专著、地情书籍的编辑编纂工作。
2.参与并承担党史专题研究。
3.参与并承担党史和地方志资政及研究课题或文章。
4.协助并参与党史和地方志知识宣讲、业务培训等活动。
5.完成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才权利
1.参加党史和地方志相关工作会议及培训。
2.接受党史和地方志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
3.对党史和地方志部门及史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劳务、文稿编撰和评审等相关稿酬或报酬。
五、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申报人才库人才,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推荐表报送至全南县史志研究室办公室,电子邮箱:qnxszb@163.com。联系人:胡伟莹,联系电话:2632306,13870785709。地址:县二中路人社大楼三楼。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