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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4日 15:02:52
  微信使用莫“任性”
  【案例简介】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公然否定“一国两制”。随后,其观点被大规模转发,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吴某也因“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分。

  【案例剖析】微信作为数字化时代的社交平台,是非常重要的意识形态阵地之一,已经融入到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为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微信只是沟通交流的载体,底线还在人心。其实微信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坏,关键在于如何使用。用得好,就可以促进工作,可一旦超越了界限,就会成为违法乱纪的帮凶。纵观近年来中纪委查处的案件,有的党员干部自认为微信世界是虚拟的,不必受党员干部身份约束而变得肆无忌惮;有的党员干部想当然的认为自己在微信中是匿名的,所以任意宣泄个人情绪、表达个人观点;有的党员干部觉得在微信上收送红包,数额不大,没有什么问题,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案例启示】案例中违纪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违纪者没有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没有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互联网时代,包括微信在内的诸多产品、工具都极大扩展了党员干部的言行边界。有人能做到网上、网下言行合一,有人则网上、网下“两张面孔”。从博客到微博,从QQ到微信,很多党员干部并没有被社交平台的更迭淘汰,却因为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不强而“中招”。纪律不分线上、线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在公共空间就应该严守规矩,微信也不例外。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使用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时,都要经常拿纪律的尺子量量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切记使用微信莫“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