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

广大职工朋友们:
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获得“江西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近年来,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城市品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连续三届蝉联“江西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现向全体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熟记并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养成注意个人卫生、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
二、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多用“请”“谢谢”“对不起”“您好”“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摒弃不文明语言;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遵守公共道德,不在图书馆、办事大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吵闹、高声接打电话。
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掩口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果皮果壳、塑料袋、烟头、纸屑等垃圾,不乱泼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乱刻,不躺卧公共座椅;不乱搭乱建,不乱停乱放,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设施;文明养宠,栓绳出门;有序排队不插队,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采摘花草。
四、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摒弃交通陋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安全带;不横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不翻越交通护栏;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非机动车按道行驶,机动车礼让行人,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
五、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窗口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广大青年学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各行各业、广大干部群众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去。
在遇到调查问卷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给予“满分”高度评价。积极参与“文明随手拍”活动,向“全南微新闻”“文明全南”“全南交警”等微信公众号后台提交问题线索,曝光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我们将进行严厉查处!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成就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的创建需要您的参与,您的每一份努力,都让我们城市的文明更进一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文明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