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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

全南县启动2023年“五一”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活动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5日 10:47:3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第十五次、市第六次、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和激励全县广大职工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建功立业,全南县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通报表扬一批全南县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最美劳动者、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职工。

2023
  全南“五一”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活动
  正式启动啦!
  今年推荐有哪些要求?
  需要准备什么申报资料?
  一起来看看吧~
  ↓ ↓ ↓

  一、推荐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
  (四)廉洁自律原则
  (五)群众公认原则

  二、推荐范围
  全县各级已建立工会的企事业(含非公企业、两新组织)、机关单位符合推荐条件的工会组织及在职干部职工。各类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三、推荐名额
  五一劳动奖章10名,工人先锋号10个,最美劳动者若干名,先进基层工会组织1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10名,优秀职工30名。

  四、推荐条件
  全南县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最美劳动者、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职工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全南县五一劳动奖和全南县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办法》(全工字〔2022〕4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推荐条件及要求:
  1.在实施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助推全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农业农村、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重点改革,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激发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农村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优势互补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大力推动全南“四地”“四区”建设,持续招大引强、不断补链强链,打造更具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构建具有全南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兴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动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推动产业工人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更加健全,产业工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实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2022年底前已获得国家、省、市、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人员,已获市工人先锋号以上荣誉的班组不作为此次推荐对象。

  (二)最美劳动者推荐条件及要求:
  全南县“最美劳动者”是指全县各行各业直接在生产一线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对工作、产品和服务不断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劳动者,突出在行业和社会层面具有价值观引领人物。具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坚定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进全南经济社会建设,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在一线、英勇奋战、无私奉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及为疫情防控、保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产业发展,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深化供给侧改革,助推商贸服务业和工业经济稳增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大力实施全域旅游“珍珠链”战略,为打造业态丰富的乡村旅游点,助农增收致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城乡基层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全南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推动我县科技、教育、卫健、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抗洪抢险、应急处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1.县管副科级以上干部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先进基层工会组织推荐条件及要求:
  1.党政领导重视工会工作,有支持工会工作的行动和措施;
  2.“六有六规范”工作推进有力,工会组织健全,重视自身建设,工会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工会组织有牌子、有章子、有工作经费、有办公场所、有活动场所、有独立账户,并依法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3.主动开展工会工作,扎实抓好工会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和谐氛围好,得到大多数职工的认可;
  4.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热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5.重大节假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
  6.上年度被评为同类先进的不列入此次推荐对象。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条件及要求:
  1.政治意识强,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热爱工会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积极主动,工作中有一定创新,得到职工群众好评;
  3.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建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实事,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经常同职工群众商讨工会工作,整体合作意识较强;
  5.加强工会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并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上年度被评为同类先进的不列入此次推荐对象。

  (五)优秀职工推荐条件及要求:
  1.个人品德优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团结友善,邻里和睦,孝老爱亲;
  2.爱岗敬业奉献。恪守职责,勇于担当;业务精湛,技能超群;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创新创业,工作业绩显著,在本单位(企业)或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群众反响优良。评选的个人和事迹,广大职工群众认可度高,社会评价好;
  4.具有示范效应。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模范效应,具有榜样力量,对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具有积极的意义;
  5.突出基层一线。优先推荐生产一线积极参与五小发明(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的职工。
  6.已获得县级以上“工匠”、优秀职工等荣誉的不作为此次参评对象。
  7.评选名额中企业(含国有及非公企业)在岗职工20名、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在岗职工10名。

  (六)相关人员身份界定
  产业工人: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一线职工:指企业中的车间主任(含)以下职工。
  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副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在技术研发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科教人员:指学校、医院、科研机构职工,不含县管科级及以上人员。
  农民工:指户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劳动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照用工方式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层面:一是依托互联网平台,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根据平台规则完成工作和接受劳动管理,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二是依托平台,依法从事个体经营或个人自主利用自己的体力、专业技能等依法从事劳务、咨询、设计等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三是与平台企业或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完成平台企业、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所赋予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主要是指:无固定用人单位的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送餐员、护工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商场信息员、房产中介员、保安员、创客等灵活就业人员。此类人员请各推荐单位负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的部门协同审核。
  企业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的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的企业,其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均视为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按企业负责人身份推荐。企业负责人名下有多家企业的,在推荐时必须如实全部上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年内转变身份的,仍按企业负责人推荐。
  工人先锋号:为我县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机构下属的优秀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团队等。

  五、申报时间
  从2023年3月22日开始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4日。

  六、评选步骤
  推荐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宣传启动(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6日)
  下发推荐活动通知,在“全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播全南县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最美劳动者、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职工推荐活动通知,启动推荐活动。
  (二)报名推荐(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4日)
  各级工会组织在本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根据本次推荐活动的要求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各乡(镇、社区)推荐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工会工作者各1名,择优推荐最美劳动者、优秀职工,其他单位择优推荐上报。
  (三)审核评比(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5日)
  主办单位对所有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评比,择优评定正式候选人,并在全南县总工会网站和“全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之前,对“最美劳动者”候选人在“全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点赞。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单位组成评审组最终评选确定。
  (四)表扬总结(2023年5月1日前夕)
  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公布评选结果,向社会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成果和意义,扩大影响力,激励广大职工为着力打造“四地”,加快建设“四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精彩全南篇章建功立业。

  七、奖励办法
  由县总工会发布选树决定,颁发奖牌、奖章或证书。同时,对表扬的全南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最美劳动者、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职工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每人1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

  八、工作要求
  推荐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推荐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所有推荐对象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活动中。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走在时代前列,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南“四地”“四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和普通劳动者。非公企业及其职工在各类推荐对象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全南县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中,一线产业工人不低于40%,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农民工不低于10%,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全南县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中,企业班组不低于70%。在推荐过程中,如相关推荐对象数量不足,县总工会将酌情进行调剂和安排补报。
  (三)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是我县职工风采的一次大展示,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通过各单位的职工大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四)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真正把公信度高、能力强、影响好、贡献大的工匠代表、优秀工会工作者及发挥作用较好的先进工会组织推荐上来,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五)认真组织,按时报送。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4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推荐表电子版及3-4张附说明的工作图片发389104884@qq.com邮箱)报县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经县总工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初审后,全南县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最美劳动者、优秀职工候选对象将进行全县公示。

  相关《推荐表》可在qngh01@163.com邮箱下载,密码:2631239。报送地址:全南县总工会,电话:2631239,联系人:谭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