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发挥县属国企在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国企联村”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

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乡镇主抓、国企主推、村级主责的工作体系,乡村建立“国企联村”项目库,每年谋划产业项目不少于3个;通过建设产业项目、资金入股、与村集体组建经济实体、提供资金担保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式,县属国企每年从项目库中选择1个或1类以上项目作为共建帮扶项目。落实专人管理。共建项目确定后,乡镇与县属国企安排专职人员督促项目实施,跟踪抓好项目落地,定期到项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动态掌握项目推进情况。通过摸清闲置资源资产,全县9个乡镇共168项经营性资产注入县属国企,帮助企业获得融资贷款4.28亿元,国企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7.25%。

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推行“股份式”合作。县属国企直接投资,村集体以固定资产、土地等入股,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开发矿泉水等项目,与村集体“同题共答”“责任共担”。鼓励“担保式”合作。面对乡村产业投入规模大、传统渠道融资难、资金周转压力大等问题,职能国企发挥金融助力乡村、带动产业振兴的作用,为项目发展提供贷款等支持。推动“产销式”合作。县属国企在城区开设优质农产品驿站,在市场区间、主营业务等方面与乡村农业企业需求高度契合,推动“协同发展、互惠共赢”。

建立“捆绑式”激励机制。国企考核方面,将县属国企分成两类,对承接“国企联村”项目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达到10万元以上(一类国企)和5万元以上(二类国企)的县属国企,年度绩效考核加2分;在此基础上,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增加5万元,绩效考核加1分,并在年底评选若干个结对共建突出贡献奖,帮助县属国企扭转“帮扶负担”思想。乡镇考核方面,对积极主动对接县属国企并完成项目落地的乡镇,年度考核加2分;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的乡镇,年度考核再加2分,并在年底评选一批发展村集体经济突出贡献奖,破除乡镇“等靠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