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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展无烟单位 无烟家庭申评工作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1日 09:30:00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客家新闻网
  【城市更文明 生活更美好】

  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助力健康赣州建设,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赣州市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倡导无烟家庭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组织开展市级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于4月25日前完成2022年度县(市、区)级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实现县(市、区)级无烟单位(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建设全覆盖(创建标准参照市级);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国企)、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2019年至2021年被评为市级“无烟单位”必须重新申报市级“无烟单位”)。无烟家庭申报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各申报单位按标准开展建设,自评达标后向县(市、区)爱卫办提交创建申请,由县(市、区)爱卫办审核后,于5月15日前上报至市爱卫办,市直(驻市)单位可直接向爱卫办申报。

  据悉,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监局等部门单位将于4月21日至5月20日前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联合组织对申报赣州市无烟单位进行验收评估。考核达标后,市爱卫办将于5月对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授予“赣州市无烟单位”“赣州市无烟医疗机构”“赣州市无烟学校”荣誉称号。(见习记者杨筱晶)

  [责任编辑: 彭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