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赣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举行。市领导罗瑞华出席。
会上,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赣州旅投集团、市公交公司签订拥军优属战略合作协议,与会领导为15家赣州市“爱国拥军示范单位”授牌。会议审议通过了《赣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章程(草案)》《赣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选举办法(草案)》等文件,选举产生了市爱国拥军促进会首任会长、执行会长等。
据了解,赣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是赣州市社会各界爱国拥军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于今年3月18日经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登记,业务主管部门为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业务范围是宣传党和政府的爱国拥军政策,完成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开展有益于爱国拥军事业的工作和活动,承办双拥文化相关活动与业务,推动爱国拥军领域公益事业的发展;开展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与交流等。目前促进会拥有会员40余家,遍布赣州市各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