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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7日 09:12:29 文章来源:赣南日报

       为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日前,赣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印发了《赣州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提出到2025年,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全市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普通高中大班额基本消除。

  针对县中发展存在的办学基础薄弱、师资数量和质量亟待加强、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和问题,《行动计划》明确了夯实县中办学基础、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改善县中办学条件、规范高中招生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托管帮扶工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等五大工作举措。

  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规划新(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51所,新(改、扩)建校舍面积205万平方米,改造体育运动场地面积60万平方米,并按照省定标准配置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在规范招生管理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严肃招生纪律,做到“十个严禁”。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统筹确定,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区,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学位资源。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探索建立市域或县域范围内普通高中教师“走教”制度。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学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在托管帮扶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普通高中捆绑结对发展工程,在市域范围内组织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帮扶结对,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结对共享。

  在经费保障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政府要切实履行和承担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保障县中建设资金,在经费投入上对县中予以倾斜。在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年的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