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工作和生活节约低碳
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2月20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部门联席会议第十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2年度市直(驻市)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情况汇报,审议了考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赣州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2023年赣州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工作安排》。
会议认为,2022年,我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节能降耗成效更加明显,制度体系建设更加健全,示范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绿色低碳氛围更加浓厚。
会议指出,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谋划和部署,细化落实方案和举措,稳步推进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开展。要以节能降碳为重点,积极推进能源替代,持续加大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零碳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要以辐射带动为抓手,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等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节约典型示范单位;积极推动工作和生活节约低碳,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宣传节约文化、培育节约风尚。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打响赣州公共机构节能品牌,加快节能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学校班级节能委员工作,强化数字赋能,创新监督考核机制。要以领导小组为纽带,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