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州市坚持党建引领,聚焦物业领域民生实事,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压实基层治理责任,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在全省率先推行“红色物业”示范创建,探索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不断构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2023年,赣州市被列为全国“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创建试点城市。全市704家物业服务企业、14个县级物业协会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先后有2个县、14个小区分别获评省级红色物业优秀县、红色物业小区。社区物业费收缴率、居民满意度、小区互助氛围明显提升,物业纠纷投诉量明显下降。
坚持高位推进,全市一盘棋谋划布局。出台《赣州市“红色物业”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把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城市基层党建总体部署,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重要举措,列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县(市、区)党委书记亲自抓谋划部署、抓推进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动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同时,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组建由组织、民政、城管、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全力推动红色物业优秀县(市、区)创建。
坚持党建引领,激活社区“红色源动力”。以加强党组织建设为突破口,成立市委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市、县两级物业管理行业党委,依托“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组织同向发力,着力构建、建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红色物业”组织体系。同时,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工作指导,选派党务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活动,激励党员干事创业。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鼓励社区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等依法进入业委会,打造“红色业委会”,推动社区、物业企业、业主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目前,全市建立业主委员会党组织1153个,有1443名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或担任业委会成员,有611名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兼职委员。全市1527个业委会中,党员比例超过50%的占比近90%。
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凝聚社区治理合力。建立“1+3”社区共建共享共治机制,由社区党组织定期召集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居民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事项和问题,实现小事不出小区。物业企业党支部在社区党组织指导下,常态化开展定期走访空巢老人、关注特殊儿童等联建便民活动,不断提升业主的幸福感。协调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明晰执法部门执法范围,对各类矛盾纠纷及社区解决不了的难事,由街道(乡镇)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实现矛盾不出社区即得到解决。同时,各地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协调解决县(市、区)层面物业管理共性问题。
压实基层治理责任,督促各方履职尽责。建立完善物业企业评价机制,通过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企业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督导整改,对长期排名靠后的,建议业委会更换物业企业,倒逼物业企业服务提质升级。2023年有2个物业服务项目被清出市场。明确和压实各职能部门在物业服务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形成监管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开展结对共建、在职党员到单位共建社区和居住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的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在职党员做到“六带头”(即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带头遵守法规制度、带头参与业主自治、带头支持物业管理、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带动居民积极参与小区治理。上犹县推行党员干部“红10条”,将党员干部在业委会履职情况、遵守小区管理秩序等情形列入干部“八小时外”政治品德监督考核,并把党员干部业委会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督促党员干部补缴无正当理由拖欠的物业费共计12万余元,带动群众缴纳物业费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