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省里印发实施方案
赣州33个社区
入选全省“好社区”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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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社区”建设试点名单
(赣州)
【章贡区】洪城巷社区、红环路社区、大公路社区、木栏井社区
【南康区】芙蓉社区、蓝田社区、东山-五陂上社区
【赣县区】城南社区、广场社区、白鹭湾社区
【赣州市经开区】民生路社区、金丰路社区
【赣州蓉江新区】金色春城社区、狮子岭社区
【信丰县】马鞍山社区
【大余县】石桥下街社区
【上犹县】幸福社区
【崇义县】文昌社区
【安远县】石塘社区
【龙南市】金水社区、金都社区
【定南县】锦绣新城社区
【全南县】寿梅路社区
【宁都县】龙溪社区
【于都县】启航社区、长征源社区
【兴国县】将军园社区
【会昌县】月亮湾社区
【寻乌县】文昌社区
【石城县】东南社区
【瑞金市】解放路社区、思源社区、中山路社区
“好社区”要怎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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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结合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践,对标韧性安全、舒适便利、绿色低碳、智慧高效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开展“好社区”建设,有序提升社区的功能品质与基层治理水平,营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要完善“先体检、后更新”的社区体检更新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建立社区广泛协商提出“需求清单”、相关部门深度梳理提供“资源清单”、政府统筹整合形成“项目清单”三张清单制度,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参与“好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好社区”建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要紧密跟进、用好国家和省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一揽子政策,健全“好社区”可持续实施机制,加强相关部门政策支撑,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公众参与,有序推进“好社区”建设。“好社区”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